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和 2021 年 6 月总书记在青海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 号)、教育部《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33 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90 号)以及省、市、县有关“双减”和课后服务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双减”工作,切实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 服务原则
课后服务遵循“满足需求、家庭自愿、家长委托、学校服务”原则,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根据实际统筹安排、组织实施。
二、 课后服务内容
学校课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学生作业答疑辅导、各种兴趣爱好班(社团)辅导、书法特长生培训班、体育特长生培训、体能训练辅导、规范书写辅导、阅读指导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三、 服务时间
(1)课外兴趣小组(社团)、规范书写训练指导、阅读指导、体能训练,周一至周五 18:00--18:40。
(2)学生答疑辅导、作业辅导、复习预习辅导,周日至周五18:50--21:10。
(3)本学期从 2022 年 2 月 16 日开始实施。
四、 收费标准及管理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我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铜发改价〔2022〕33 号)文件规定和江口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县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生每学期 340 元。课后服务费用统一一次性收取,收取费用纳入县教育局“校财局管”经费管理中心账户进行统一管理。
五、 减免政策
对以下七类学生实行减免。①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低保边缘户证》的家庭子女;②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孤儿;③革命烈士子女;④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⑤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⑥乡村振兴局录入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⑦其他因受灾、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减免政策的学生,家长需提供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
六、 监督管理
课后服务严格按照学校管理制度执行,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举报电话:158****5878(陈校长)。
江口县民族中学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