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槐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二,农业、农村、农民始终是关系我国发展与改革的根本问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村地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及智力支持,是农村工作的重要一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优劣,不仅关系到农村的经济文化的繁荣,还制约着社会的全面进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我们不能认为,物质文明的繁荣,必然会带动精神文明的发展,虽然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但精神文明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能够反过来作用于物质文明,制约物质文明的发展水平。因而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必须统筹考虑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大力发展物质文明的同时,促进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推进我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能不断提升我村农民文明素质,树立农村文明新风尚。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建设新农村,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我村脏、乱、差的面貌,将我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推上新的水平。 “坪槐十星级文明户活动”致力于消除我村普遍存在的不文明行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营造文明大环境。
二、评选标准
1、科技致富星: 依靠科学种田,种养技术精,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积极参加科技培训班,掌握1-2项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村平均水平;帮扶意识强,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2、热心公益星: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拥军优属,扶贫帮困,助人为乐,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维护社会公平;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为公益事业出力献策。
3、家庭和睦星: 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夫妻和睦、妯娌团结,民主治家、事兴家和;严格遵守《婚姻法》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重男轻女,积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邻里关系星: 邻里之间以诚相待,互尊谦让、和谐相处;邻里之间遇有困难,互帮互助;邻里之间遇有矛盾,互谅互让,既讲原则,又讲风格;积极主动帮助他人,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
5、遵纪守法星: 积极参与普法活动,自觉学习法律法规,模范遵纪守法;带头宣传反邪教,带头抵制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不沾染黄、赌、毒;依法办事,家庭成员中无违法乱纪问题;遇事讲理,不蛮横粗野,不无理取闹,不无理上访。
6、生态家园星: 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投身美化绿化和改善环境活动。环保意识强,身体力行宣传环保知识,生态种植养殖,减少农药、化肥施放强度。认真执行村镇建设规划,改善居住条件,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居住环境好;房屋内外整洁、干净,物品堆(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家畜圈养,厕所达到卫生标准,不乱建、乱搭、乱堆、乱放和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积极参加打扫卫生活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健康状况良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7、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自觉遵守国家婚姻法,不近亲结婚,不包办、买卖婚姻,不非法领养,不重男轻女,积极落实节育措施,无计划外生育。
8、读书学习星: 尊知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活动;经常读书看电视,关心国家大事。
9、敬老爱幼星: 孝敬老人,尊敬长辈,自觉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对应赡养的老人能够做到精神上慰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度晚年。重视子女道德品质教育,言传身教,身先示范。
10、诚实守信星: 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镇文明办公室指导,村支两委具体组织实施。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工作共分七个阶段。
1、宣传发动。村、组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与意义、标准与程序,做到家喻户晓,户户参与。
2、自评申报。各村农户按照“十星级文明户”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申请表》,向本户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各村民小组汇总后,报村评审小组。由村评审小组会根据标准,按照略高于本村农户总数的10%的比例,提出“十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
3、民主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报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村评审小组负责汇总测评结果。
4、审核把关。评审小组按照预评“十星级文明户”的比例,对照标准和要求,结合测评结果,对民主测评产生的“十星级文明户”逐户进行初审,并提交村党支部、村委会审定。
5、张榜公示。村党支部、村委会将审定的“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及评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村民监督。
6、上报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
7、命名表彰。召开村民大会,命名表彰“十星级文明户”,颁发由镇文明办统一制作的标牌。
四、评选名额
1、初评按小组户数10%的比例,提出“十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
2、终评全村取前 26 名。
五、评选荣誉待遇
凡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家庭,党委、政府给予如下奖励:
1、发放“十星级文明户”荣誉证书。
2、给予物质奖励(200-300元)。
3、由镇、村委给予“十星级文明户”家庭授牌。
4、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考虑入党,并推荐为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后备人选(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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